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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十娘|《我是一个婊子》之一:林可准博士——致敬那一代的留学生们

渡十娘出品 渡十娘 20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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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Sunny

编辑|渡十娘 




写在前面:

这是我很多很多年以前写的一篇小说。真惭愧,写完这个以后也就没怎么写了。因为接下来的将近二十年,我疯不顾身地投入到了轰轰烈烈的祖国建设中去了。

所以——祖国建设我都在,千里投毒我不去。

我向来不善于保存自己的文字。尤其在网上敲字,写完一点就过去了,结果很多年后会偶尔读到自己写的东西但已经全然忘记了,还忍不住自己去点赞:讲得好!回过神来才发现,那是被人剽窃了。

但那又怎样呢?除了是为了钱写的,否则的话,我对剽窃这件事虽有愤怒却不上心。因为写作于我,就如排泄一般是一种心理+生理的双重需求。写完了基本也就结束了。不大可能要求大家围观一下再Flush。否则也未免太那个了。

当然,这是我自己的创作态度。与他人无关。我知道绝大部分正经写字的人都喜欢评论家们写个评论。这篇小说写完,也有大咖评论了,甚至给灌了“开留学生小说风气之先”之类的溢美之词。我受宠若惊,觉得自己一不小心就搞了个里程碑,得意之中却无处安放那份自以为是的狂妄。现在想来,啥碑最后都不如墓碑来得踏实。而我,早就立了遗嘱:全部洒到山川湖海。所以,连个墓碑恐怕也是不留的。

我对世间的决绝,其心可鉴。所以要感谢《橄榄树》,替我保留了原稿。

这篇小说原标题叫做:我是一个婊子。那时候我是小清新,所以追求语不惊人誓不休。那时候我的生活平淡无奇,于是我在文字里完善我内心的狂野。后来发表的时候改成了《心有别趣》,为了追求公众号阅读量,我又改回了原标题。

所以,不要去追究原型是谁了。只是里面的人物或多或少都有生活中的影子而已。时隔二十多年重新拿出来,不过是为了祭奠一下我们这一代留学生的青葱岁月。因为三十年弹指一挥间,连我们的下一代都快到我们来时的年龄了。

为了表示善始善终,我想能够再写一部与此有关的小说,题目也已经想好了,叫做:长城饭店。依然是一个人和一群人。三十年过去了,长城饭店立足美国乡村,却见证了华夏两岸发展。每个人都是历史的经历者,也是历史的组成者。回首望去,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只有我内心的“长城饭店”依然如故。



◆林可准博士


你他妈的真是个婊子!
  
林可一边大口喘着气,一边拧着我的 脸蛋似笑非笑地说道。
  
C你妈!
  
我被他压得喘不过气来,心里恨恨地骂,脸上还是用一贯的心满意足朝他媚笑 着。这样的日子已经过得有些习惯成自然了。我们互相疯狂地折磨着对方的身体。我在他面前永远可以肆无忌惮地做一个“ 婊子”,在他暴露无遗的流氓相里,心安理得地做一个男人的“婊子”。

穿起衣服,他就是林可准博士。要是我和林德曼的关系可以继续友好维持下去的 话,明年这个时候我也是韩依慧准博士了。好!我喜欢这个称呼:博士--搏死!人搏来搏去,不就是永往无前既往不咎地朝一 个“死”字上“搏”么?这是人搏到最高境界了呀--搏死!感谢主,创造这样好的文字供我蹂躏。
  
只有林可在我的身体里,我才觉得自己身上还是有活细胞的,她们在蠢蠢欲动。这些爹妈没有经过我同意就擅自制造的活 细胞如今是彻底自由了。彻底得让我失控。我喜欢她们失控,她们横冲直撞,把我从搏死的道路上奋不顾身地往回拉。她们始终是我的精灵,始终在谆谆教导我:你还活着,懂么?活着,还可以去健身房跳阿罗 别客,可以去吃麦当劳的独一无二的新鲜薯条可以夏天去玩漂流冬天上山滑雪-- 活着,是啊,幸亏我还活着,活着我就可以看住各色的男人。

我喜欢男人,象我的朋友林悦说的,男人是用来爱的--多好-- 还可以爱--所以我活着。我让男人活在我的宫殿里面,那里湿润而温暖,他们是国王也是奴仆,可是他们活着,活得充实而滋润,自由而自在。在他们的“自由自在” 里,我也自由了。

女子--好。女人不是天生就是“好”的么?你无法篡改。好象那些男人在我的耳边用各种的语言,各种的口音嘟嘟囔囔:你真好,你真好。我是好,好得不得了,母仪天下!是,就是这个“天下” ,这个我们方寸间的领地--万一不小心他们中间的哪个哪天就真的成了刘邦项羽那我不也要“从一而终”了吗--从一而终-- 我念叨这个词的时候总是禁不住热泪盈眶-- 没有贞操了,这个时代啊--连电影都用电脑制作了,那里还能保住女人的贞操?!
  
可是,我有林可准博士!我的林可-- 我这样叫他。我喜欢抚摸他松软的黑发, 我喜欢很久以前的那只老歌: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男人喜欢女人的黑发女人同样也是可以这样喜欢男人的。

六英尺!我的林可准博士,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是啊是啊,那个三八女人说中国男人都是“不行”为了证明还自愿奉献自己做了实地调查结果是西男要普遍强于东男从而著书立说从而成为东男眼里(不知道西男们是不是因为她的“赞扬”而更加“行”一点?)标准的“十三点”而认识她的那些个中国男人就说,见到这个女人你不闭上眼还可以继续“行”的话就算你本事大!
  
我在一次淋漓尽致之后告诉林可这个笑话,我的林可笑笑说,我们还需要继续 锻炼身体,要象我们的黑白兄弟学习天天出去跑步和马路赛跑和机器赛跑其乐无穷 其趣无穷,这样我们也才可以保护我们的女人不至于象那位不幸的女士一样地身先士卒。

这就是我的林可。他没有钻在实验室里养老鼠,也不钻在机房里编程序坚定不移地沿着资本主义道路奔前方--他没有--他为了中国妇女的解放事业兢兢业业着。而我,现在是这项美丽事业的当然女主角。你真他妈的是个婊子!他一高兴起来就这么叫。(他在外面叫我小慧永远站前我半步替我开车门,替我拉中国餐馆有着高高靠背的仿红木椅子,餐毕替我取下靠背上的外套再帮我披上。)现在他就在用他替我披外套的细长的手指在我的身体上划呀划呀,象一个想去旅行又没有计划的富翁,不惜任何的代价,就是想在那片土地上肆无忌惮不用思考不担心会被拒签然后划来划去。
  
说实话,我看男人总是先从他的手看起。林可的手长得漂亮极了,让我想起马 友友,或者想起傅聪。我当然没有面对面见过他们,但我幻想他们有同样的一双手, 可以弄出一点不一样声响来的手。林可的手几乎没有让指甲超过他的指尖的。他整洁。既不留手指甲更不留脚指甲。他喜欢用他修长的手无意识地触摸什么从而引住我的视线,我会如痴如醉地看那双手,如同倾听世界最美丽的音乐。
  
我是在音乐声里认识林可的。很多年以前了,我刚刚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我在 还没有准备得很充分的时候就被热情地欢 迎进入了这块“新大陆”--拿到签证以后 的几天我一直有意无意地跑到领馆跟前瞧瞧,看看那长长的队伍有些幸灾乐祸。

后来我在入关的时节听见那个大白毛对我说, 你来做什么--俨然象审问一个偷渡犯一 样,我忽然想起领馆前长长的队伍--他 们说不定正看着我也在幸灾乐祸呢--我 不能叫人笑去--于是我说,先生你听好了, 我是被你们林德曼教授请来的访问学者, 林德曼教授你知道么?他的指导教授曾经得过诺贝尔的提名所以他们都是美国的“ 精英”而他们请我来做他们的“访问学者”!我说得趾高气昂意犹未尽,那个大白毛朝我笑笑,嘟嘟囔囔了一句:过得腊克。好好好--你祝我幸运我自然也要表示,我说, 有吐。说着我就自己吐了吐舌头,有吐没吐的吐。
  
我就这样来了。连一个漂亮的普士都没来得及摆。也没有对我的父老乡亲初恋情人挥一挥手,就这么来了--妈,我要回来的嘛,就几天功夫。我在机场这样对我的母亲告别。我以为我一定受不了餐馆油腻腻的脏碗一定迫不及待地逃回我母亲的怀抱。可是我竟然来了就有钱就有洋房住有汽车开还有我的林可准博士(那时候他还只是林可硕士),老天待我真的太好了。

我不用洗油腻腻的碗。我在有空调的实验室里养鱼,偶尔也洗洗试管--那不是我的活,但是为了增进我同计时工人之间的感情我会出于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自己随手洗掉。我的老板林德曼来自最聪明的民族:犹太家族。想起二战的时候我眼前这位可爱的小老头可能怎样躲在粪池里我就忍不住要热泪盈眶。老板呀老板,我们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多么的不容易我一定好好珍惜努力工作夜以继日解救全世界还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五分之二的阶级弟兄--是啊,我们都是兄弟姐妹,我的牧师朋友卡罗尔这么说的。
  
可是我遇到了林可准博士。他用长着细长的五指的右手在我的面前划出一个优 美的弧度,决定了我被勾引的最终命运。舞会,是的--这千篇一律的舞会呀。男男女女一本正经地衣冠楚楚然后闷骚到家。( 一听到那音乐我就想到巩俐演的“摇阿摇”, 她在那里一扭一摆地唱:假正经,假正经, 做人何必假正经--李保田在底下淫笑:是 不是象在你耳朵里挠痒痒?)是--有点意思了。
  
舞场里混沌仿如世纪末最后的狂欢。象一锅饺子一样--林悦说,她的话总是那 么形象,我喜欢。我是“饺子”里被遗忘的 那只,可惜林可是一只特小的漏勺在最后 的一锅浑浊的汤里将我湿漉漉地舀了起来-- 我成了他的俘虏。因为他那双该死的手!
  
我们住在街对角--这是我们在第一次 肌肤相亲之后作出的决定。我不喜欢“同 居”--我还是在骨子里渴望“自由”。我们住在窗户可以遥对的两幢不同的房子里-- 这是我很久以前推崇的一种“生活方式”-- 黄昏的时候我想象过萨特是怎么推开西蒙波娃的门扉的。

我喜欢这种“若即若离” 的感受。可是即使如此,我们还是会为了各种论题争执--有理无理,有益无益。仿佛和天下所有休戚相关的夫妻一样,为了小葱到底应该用剪刀剪还是用菜刀切,烤麸到底要不要放酱油之类的问题搞个天翻地覆。在我们每次都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分开”时,他那双该死的手就要在我面前挥一挥,这一挥就是提醒我从今往后就看不见图画,听不见音乐了。

这样我的眼泪就涌出来他就再重复一万次地做第一万零 一次他的温柔和大度:小慧,我们不吵了, 好么?好好好,你不吵,我还巴不得不吵。我吃饱了没事我要吵?我委屈着,嘟囔着, 然后夸张地跑到浴室里醒鼻涕。林可立刻意会拉上所有的窗帘,然后把音响调到最好的音量。
  
我的林可!他真的就是我命里的那只漏勺,而我,是那锅渐凉的米汤水里漏网 的最后一只水饺。

原载《小说界》,入选《中国留学生文学大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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